2017-02-24
小張是一家企業的辦稅員,前不久,他們公司新設立了一家分支機構,老板安排他去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辦完執照,工作人員告訴我,有執照上這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去稅務機關領取稅務登記證。可是,沒有稅務登記證,涉稅業務該如何辦理呢?”對此,小張很是疑惑。
與小張一樣有疑惑的,還有從事農產品電商業務的馬先生。馬先生的生產經營地最近發生了變化,在工商部門辦完相應的變更手續后,馬先生有些迷糊:“原來是‘三證合一’,現在聽說又‘五證合一’了,那我還需不需要到稅務機關進行相應的變更呢?”
事實上,自2016年10月1日起,國家全面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制度后,存在類似疑惑的納稅人不在少數。
為了解答納稅人的疑惑,北京市東城區國稅局第一稅務所的稅務人員,對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制度后,納稅人需要辦理及應該注意的涉稅事項進行了梳理。
“新辦企業獲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后,無需再次進行稅務登記,不再領取稅務登記證,這一點沒有疑問。”東城區國稅局第一稅務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
因為,企業到國稅機關辦理涉稅事宜時,在完成補充信息采集后,憑借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就可以替代稅務登記證使用。而且,為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對于工商登記已采集的信息,稅務機關不再重復采集。
具體而言,需要采集補錄的涉稅基礎信息包括銀行賬號、財務負責人信息,核算方式、從業人數、會計制度、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業務情況等。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根據納稅人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在稅收征管系統中錄入補充信息。補充信息全部采集完畢后,打印補充信息,納稅人簽章確認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實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的公告》的要求,自2016年8月1日起,稅務機關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辦稅人員申請的涉稅事項。“因此,小張需要登錄北京國稅納稅人網(www.bjnsr.gov.cn)通過‘實名認證’模塊進行實名辦稅人員信息的確認,不然,他就無法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相關涉稅業務。”該負責人提醒道。
像馬先生這種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企業,涉及企業生產經營地、財務負責人、核算方式等涉稅基礎信息發生變化的,需要由企業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變更,稅務機關及時更新稅務系統中的企業信息,并將變更信息交換至企業登記機關。
“信息補錄齊全,納稅人辦稅也會更加方便快捷。”該負責人表示。
變更稅號很簡單 提前準備是關鍵
聽稅務人員這么介紹,小張的疑惑消除了,當場表示回去向老板請示給企業辦理新版的“五證合一”營業執照。
“換新執照很簡單,提前做好準備很關鍵,另外,在工商部門換完證后,還得到東城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將原納稅人識別號變更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該負責人提醒道。
特別需要提醒的是,辦理變更納稅人識別號的企業如使用稅控開票設備,稅務機關需對原有稅控開票系統予以注銷發行,并按新納稅人識別號重新發行。在這之前,納稅人需將開具舊納稅人識別號的銷項發票開具完結,并告知購方納稅人及時完成認證;未開具的空白發票應在系統中進行作廢操作,確保發票結存為零;開具為舊納稅人識別號的進項發票對方應全部認證完成。
企業取得紅字信息表尚未開具紅字發票的,應及時開具紅字發票,變更為新稅號后將無法開具;同時還需要注意,假如A企業為購貨方,B企業為銷貨方,A企業在2016年12月10日將原納稅人識別號變更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那么,12月10日之前B企業為A企業開具的刊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A企業是無法認證抵扣的,即使A企業變更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后也不可以認證抵扣。
所以,納稅人在為銷方企業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時一定要注意,本企業是否已變更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然會帶來好多不必要的麻煩。
對于有稅控設備的企業,重新刻制發票專用章,在國稅系統變更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后,企業需辦理稅控設備內稅號及相關信息的變更,之后就可以開具刊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發票了。
銀稅協議輕松簽 網上繳稅省時間
在稅務人員的引導下,小張很快為新辦的分支機構補錄齊全了相關的涉稅基礎信息。然后,稅務人員給了他一份空白的《實時繳稅協議書》。旁邊窗口,辦理納稅人識別號變更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納稅人,則拿到了一份《終止“實時繳稅協議”申請書》。
“為什么兩個人拿到的材料不一樣?這兩份協議書是做什么用的?”小張又納悶了。
看著他疑惑的表情,稅務人員趕緊解釋道:“簽署《實時繳稅協議書》,每次完成納稅申報,稅款就可從銀行直接劃轉入庫,可以免去在辦稅服務廳和銀行之間奔波的辛苦。隔壁窗口的納稅人,因為納稅人識別號發生了變更,原先簽訂過的《實時繳稅協議書》需要終止,所以得填寫《終止‘實時繳稅協議’申請書》,然后再按照現在的信息重新簽訂《實時繳稅協議書》。我們這樣做的目的都是為了方便納稅人網上繳稅。”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國務院部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實施后設立過渡期,2017年底前,將完成存量企業換照工作。在過渡期內未換發的證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營業執照不再有效。“因此,納稅人要注意換照的時間節點,及時更換營業執照并完成相關涉稅事項的辦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東城區國稅局第一稅務所相關負責人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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