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30
一、 外貿企業一般貿易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的計算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增值稅的計算應依據購進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注明的進項金額和退稅率計算。實行出口退(免)稅電子化管理后,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的計算,具體有兩種方法。
(一) 單票對應法
所謂單票對應法,是指在出口和進貨的關聯號內進貨數據和出口數據配齊申報,對進貨數據實行加權平均,合理分配各出口占用的數量,計算出每筆出口的實際退稅額。它是出口退稅二期網絡版審核系統中設置的一種退稅基本方法。在一次申報的同關聯號的同一商品代碼下應保持進貨數量和出口數量完全一致,進貨。出口均不結余。對每一筆進貨分批出口的,應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進貨分批申報單。其基本公式如下:
應退稅額=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購進金額*退稅率 或 應退稅額=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單價*退稅率
現行的出口與與進貨的對應方式主要有以下4種,一是出口一票進貨一票,二是出口多票進貨一票,三是出口一票進貨多票,四是出口多票進口多票。
(二)加權平均法
采用加權平均法是指出口企業進貨按企業代碼+部門代碼+商品代碼匯總,加權平均計算每種商品代碼下的 加權平均單價和平均退稅率;出口申報按同樣的關鍵字計算本次實際進貨占用,既用上述加權平均單價乘以實際退稅數量乘以平均退稅率計算每種商品代碼下的應退稅額。審核數據按月(按期)保存,進貨結余自動保留(注:二期網絡版保留進貨結余而忽略出口結余;一期網絡版自動保留進貨及出口結余),可供下期退稅時繼續使用。
1、進貨憑證審核后:
進貨本次可用金額=上期結余金額+本期發生金額+釋放出口金額(指調整出口數據后返回進貨已占用金額)
進貨本次可用數量=上期結余數量+本期發生數量+釋放出口數量(指調整出口數據后返回進貨已占用數量)
進貨本次可退稅額=上期結余可退稅額+本期發生可退稅額+釋放出口退稅額(指調整出口數據后返回進貨已占用的可退稅額)
平均單價=進貨本次可用金額/進貨本次可用數量
平均退稅率=進貨本次可退稅額/進貨本次可用金額
2、出口申報基本審核后:
出口進貨金額=出口數量*平均單價
應退稅額=出口進貨金額*平均退稅率
3、出口申報綜合審核后,根據增值稅進貨憑證累計(剩余)可用數量及出口數量對比確認實際退稅數量,計算實退稅額。
出口進貨金額=實退數量*平均單價
應退稅額=出口進貨金額*平均退稅率
二、外貿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復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的計算
出口企業將經主管出口退稅稅務機關簽章的申報表報送主管征稅稅務機關, 征稅稅務機關據此可按規定稅率計算銷售料件的稅款,但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應交稅款不計征入庫,而由主管退稅稅務機關在出口企業辦理出口貨物退稅時,在其應退稅額中抵扣。調低退稅率后,由于征。退稅有差異,現行政策規定實際應抵扣稅額占按復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扣除。從而保證進料加工業務在國內加工生產環節能按照增值稅的原理計征經加工增值部分的增值稅款。同時也保證出口企業將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按一般貿易的原則作自營銷售后,其進口料件已減免稅部分不再計算退稅。
外貿企業進料加工計算公式為:
應退稅額=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進價*退稅率-銷售進口料件的應抵扣稅額
銷售進口料件應抵扣稅額=銷售進口料件金額*復出口貨物退稅額-
進口料件海關實征增值稅稅款
三、 外貿企業收購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的計算
1、凡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持普通發票特準退稅的抽紗。工藝品等12類出口貨物,同樣實行銷售出口貨物的收入免稅,并退還出口貨物進項稅額的方法,由于小規模納稅人使用的是普通發票,其銷售稅額和應納稅額沒有單獨計價,但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的增值稅也是價外計征的,這樣,必須將合并定價的銷售額先換算成不含稅價格,然后據以計算出口貨物退稅,其計算公式為:
應退稅額=(普通發票所列<含增值稅>銷售金額)/(1+征收率)*6%或5%
2、凡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出口貨物,按以下公式計算退稅:
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6%或5%
四、 外貿企業委托加工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的計算
外貿企業委托生產企業加工收回后報關出口的貨物,按購進國內原輔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進項稅額,依原輔材料的退稅率計算原輔材料應退稅額。支付的加工費,依復出口貨物的退稅率計算加工費的應退稅額。
五、 外貿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應退消費稅的計算
外貿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出口,除退還其已納的增值稅外,還應退還其已納的消費稅。消費稅的退稅辦法分別依據該消費品的征稅辦法確定,即退還該消費品在生產環節實際繳納的消費稅。計算公式分別為:
(1) 實行從價定率征收辦法:
應退稅款=購進出口貨物的進貨金額*消費稅稅額
(2) 實行從量定額征收辦法:
應退稅款=出口數量*單位稅額
退稅申報資料要求
一、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和稅收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
三、出口貨物外銷發票;
四、出口貨物銷售明細賬;
五、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聯);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聯);
七、預審疑點反饋表;
八、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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